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宁德市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壹拾伍年承包管理经营权转让公告

编号: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10-21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标的广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承包标的:宁德市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壹拾伍年经营管理承包权项目,项目位于蕉城区漳湾镇又加塘村,占地面积约116.04亩、总建筑面积约80250平方米,共有建筑11幢。

承包管理期限为 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为准备期,准备期满之日为承包期起始日)。免租期(含准备期)满之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承包金挂牌价为年783万元,逐年递增2%(以上年为基数)。承包租金实行每半年一次缴纳的办法,缴纳时限为免租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另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详见承包合同)。

二、承包基本条件: 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且从事养老服务业或康复医疗业三年及以上的依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承包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承包申请。

三、承包申请人主要要求:

承包申请人必须完全接受下列要求:

1、承包方应满足相关资质要求,注册一个法人单位做为福利中心运营单位,承包方法人单位和新注册法人单位对承包业务(如:安全责任、债务等)负有连带责任。

2、承包方应配备一个德才兼备的管理团队,有一支具有热心、耐心的护理人员队伍,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经营管理优势,配备一支符合国家一级福利院的管理服务队伍。

3、已建设缺口资金1700万元及未建设的项目必须由承包方投入。已建设缺口资金1700万元由承包方直接汇入本中心账户后转缴委托方;未建设的项目均由承包方出资建设投入,运营期满基建缺口实施投入内容所有权完全归属委托方,今后不属于资产处置范畴。

(1)、承包方应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一次性汇入已建设缺口资金1700万元人民币(除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自动转成已建设缺口资金差额部分)。 

(2)、未建设的项目包括不限于a、所有电梯全部11幢楼共19部,b、所有中央空调(8#楼、9#楼、康复中心、综合楼)面积约43000平方米,c、老年公寓、食堂活动中心部分吊顶及其中灯具,d、康复中心和综合楼简单内装修e、通讯设备、景观照明等。若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未全部投入未建设缺口内容,视为承包方根本性违约。

(3)、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配套的设施、设备均由承包方出资购置投入。

4、由于基建仍有部分未到位内容,将影响工程项目消防竣工验收,因此承包方成交后,务必先行配备电梯和完善消防验收所需相关内容,以便于按消防相关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审批手续,同时委托方予以配合。

承包方对承包场所进行添置设备和装修改造,需报委托方审核同意,场所装修改造、添置设备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若改造过程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运营配备及改造后消防设施等要符合消防部门的合格标准;装修改造不得损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得影响使用安全,否则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承包方纠正,已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予赔偿并负责修复。装修改造完工后,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确保安全。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方无法修复,又不更换,视为承包方根本性违约。

5、承包方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经营场所范围的安全保卫、场地保洁、环境绿化养护、弱电系统、消防设施、电梯维修维护、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燃气管道接入均由承包方负责。

7、承包方应服从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承担综合治理、安全、消防、环保、卫生、计生、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8、承包方承担承包期内的经营责任、经济责任、医疗责任、安全责任等一切涉及法律的责任。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发生老人食物中毒、伤亡、外出走失等事故,所有责任和赔偿事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承包方须按照国家一级福利院的标准实施管理,并按国家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承包方应树立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理念。入住老人满意度测评须达到国家一级福利院标准。

11、承包管理范围所需配备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一级福利院的标准。

12、配备一支符合国家一级福利院标准的专业服务队伍,所有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3、委托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所需合理的办公、会议及值班场所(面积约500平方米),由承包方无偿供应。

14、本项目承包后,承包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经营范围、性质、内容;不得进行抵押或转让;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整体、分包转租、或以其他形式合作、出租等。违反上述约定之一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四、竞价方式:专家综合评审.

、标的竞租保证金陆佰万元汇入指定帐户(收 款 人: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帐号100875351980010001。

五、时间

1、项目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17日;

2、购买竞价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17日工作时间;(竞价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

3、尽职调查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 11月17日工作时间;

4、竞价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和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17:00;

竞价保证金陆佰万元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帐号100875351980010001。)

5、承包申请情况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人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前通知各承包申请人);

6、评审时间:承包申请情况发布会之后即行评审。

六、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李小姐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