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5031-1
2、竞租标的:宁蕉城南路83号门口沿街23幢1-2层(2号酒楼),中等装修;建筑面积约136.8平方米;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5年6月30日。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叁仟肆佰玖拾柒元肆角(¥3497.40);
4、租赁期限:叁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年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
7、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8、租赁限制用途:
(1) 与业主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2) 校园周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3) 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办公的行业。
(4) 对校园周边环境有较大污染、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美化的行业。
9、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2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15000元;
11、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帐号:1407023119008016217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2、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6年1月25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 14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 14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蔡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