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1-3号宁·漾城市青年创意社区项目1-7号点位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备壹年经营承包权项目

编号:MNDCQ2026134(1) 作者: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9-10 09:11:05

受委托,现对以下经营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方,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134(1)

2、竞价标的: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1-3号宁·漾城市青年创意社区项目1-7号点位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备壹年经营承包权。其中构筑物为7个零碳便民空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配套设备共计19项,59台(套),详见清单附件。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承包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1-3号宁·漾城市青年创意社区项目1-7号点位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备壹年经营承包权

90

59600

6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号:无;

4、装修情况:硬装;

5、租赁(承包)期限:一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

7、(装修)免租期/免承包金期:无;

8、承包金支付方式: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纳;

9、承包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仅限经营饮品、零售业、文化业、体育业和娱乐业模式;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禁止经营其他餐饮、易燃易爆品及对环境与水质有影响的商品。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无

13、原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资产所有者或管理者,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发包方(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4年9月21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竞价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1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包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承包合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方,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包方应将承包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发包方,并将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承包人所有物品自行处理,承包人应于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之日起5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离承包场所并清场;若逾期未搬离承包场所,该物品视为承包人的遗弃物,发包方有权任意处置该物品并予以清场,处置物品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无须向承包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承包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包人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承包方自主经营。

(五)其他交易条件以承包方及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发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承包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发包方(委托方)未向本公司提供本次发包标的的产权权属证书,仅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发包。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发包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发包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包方)与发包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瑕疵提示:该标的无产权权属证件,无法体现产权证载用途、产权规划用途与发包用途可能存在不一致平台组织方不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其他:若本次公告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以每五个工作日为周期自动顺延2个周期,顺延期间有承包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详见竞价平台。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