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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路71号农药店及仓库商业营业用房叁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5069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04-12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5069

2、竞租标的:福山路71号农药店及仓库商业营业用房,无装修;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5年9月31日。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贰仟贰佰伍拾元(¥2250.00);

4、租赁期限:叁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

7、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从事农资经营。

9、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8500元;

11、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帐号:1407023119008016217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2、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纪录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

2、具有从事农资经营资质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具有农资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6年3月7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七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4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 4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