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09
2、竞租标的:宁德市金涵烟亭上兰村烟亭基地大修车间一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建筑面积约579.84平方米。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6375元;
4、交易保证金:10000元;
5、租赁期限:一年;
6、装修期:无;
7、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交付一次;
8、租金递增方式:无;
9、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娱乐性项目;
10、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10000元;
11、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开户帐号:9061 1100 1001 0000 0209 18;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1、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可参加。
2、遵守出租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同时做好安全、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6年6月28日,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佣金(按一年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5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25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