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10-1
2、竞租标的:蕉城区建新花园3号(建新路)建新住宅704房叁年租赁使用权。标的面积约87.24平方米。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捌佰元整(¥800.00);
4、租赁期限:叁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3%;
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限于住宅使用;
9、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3000元;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开户帐号:9061110010010000020918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6年5月10日9时30分,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 25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 25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会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场地的现状。竞价招租会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招租会,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2、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承租方在规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委托方在签定《租赁合同》之日期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若委托方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委托方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方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一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