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17
2、竞租标的: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农贸市场综合楼捌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9500.45平方米;所在楼层:一、二、四、五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壹拾伍万贰仟零柒元贰角(¥152007.2);
4、租赁期限:捌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按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以后每季度租金交付时间按前一季度期满10日内交付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至第五年止每年按上一年度租金额为基数逐年递增3%;第六年起至第八年止每年按上一年度租金额为基数逐年递增4%;
8、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作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经营行业使用。
9、交易保证金:壹佰陆拾万圆整(¥1600000.00);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开户账号:9061 1100 1001 0000 0209 18;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招商客户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客户同时具备其商业运营等业务资质;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6年9月13日9时30分,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11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11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其他说明
1、装修保证金:45万元;装修保证金在标的开始装修一个月退还15万元,开业经营后退还30万元。
2、标的交付买受人之日起,六个月为设计装修免租金时间,免租期不计入租赁时间。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租赁时间和租金。
3、由入住商家或宁德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委托有资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其管理费按租赁面积承担,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4、一层、二层、四层、五层出租面积为9500㎡,配套有停车场等设施。
5、水电设施已配套完善,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水费、燃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及时缴纳。
6、三层已由小博士幼儿园入住,承租商户不得影响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