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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南路西侧万安路北侧宗地其中30亩临时用地壹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6025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09-30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25

2、竞租标的:金马南路西侧万安路北侧宗地其中30亩临时用地壹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金马南路西侧万安路北侧。该标的有土地证,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3750.00元(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4、租赁期限:壹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堆放砂石料、停放车辆

8、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1万元;

9、交易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开户帐号:9061 1100 1001 0000 0209 18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壹年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9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其他:

1、土地用途仅限于:堆放砂石料、停放车辆等,不得进行搭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法律禁止持有的物品

等。

 

2.一年租期内承租方无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一年租金后签订租赁合同。若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根据本地块建设计划,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终止租赁通知后30日内,应无条件将土地清空后归还给出租方(该30日搬迁时间可不计租金)。

3、若因出租方原因在租赁期内提前收回土地时,按实际租赁月份比例计取租金,租金的结算办法:结算租金=年租金成交价÷12个月×实际租赁月份。

4、合同约定租期届满且承租方未续租的情况下,承租方无条件将土地清空,按合同约定归还出租方后,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