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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漳湾疏港公路东侧约15亩仓储用土地半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7009(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2-22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09(1)

2、竞租标的:宁德市蕉城区漳湾疏港公路东侧约15亩仓储用土地半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贰万元整(¥20,000.00);

4、租赁期限:6个月;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用途:用于货物堆场

9、交易保证金:壹万伍千元整(¥15,000.00)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6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6日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九、其他说明

1、出租方可视实际情况随时收回该地块出租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租赁方承当。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租户对租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等。

3、目前该标的物场地平整,该区域范围内暂时未通水电,用电性质为临时用电,租户使用期间的水电及相关费用由租户自行解决。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