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11(1)
2、竞租标的:宁德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农贸市场综合楼一楼伍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北单石碑路84号;一楼实际使用面积为2081.3平方米;所在楼层:1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肆万贰仟陆佰捌拾捌元(¥42688.00);
4、租赁期限:伍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15万元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
8、租赁用途:商业服务经营使用;
9、交易保证金:500000.00元;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20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20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其他规定
1、装修保证金:50万元。装修保证金在标的开始装修后一个月内退还承租人30万元,剩余20万元在承租人装修结束开始经营,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确认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2、免租金期限:鉴于农贸市场综合楼为毛坯房需要二次设计与装修、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幼儿园教学秩序等原因,标的交付承租人之日起,两个月为设计、装修、施工免租金时间,免租期计入租赁时间,免租赁期满后开始计算租金。
3、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或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其费用按租赁面积由承租人承担,停车位等大楼公共用地及设施统一管理使用。
4、标的面积;标的大楼一层产权面积为2478.39㎡、扣除消控中心、配电房等公共设施和为四、五层预留区域面积,一层实际使用面积为2081.3㎡。
5、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水费、燃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及大楼维护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及时缴纳。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