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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三沙镇上三沙街220号一层2-14号店面及二层招待所和霞浦县三沙镇木工厂地块叁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7015(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3-31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15(1)

2、竞租标的:霞浦三沙镇上三沙街220号一层2-14号店面及二层招待所和霞浦县三沙镇木工厂地块叁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无房产证,只有土地证,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序号

门牌

面积(㎡)

月租金挂牌价

交易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2-3#

29.82

1491

6000

50

2

4#

26.12

1306

5000

50

3

5#

24.80

1240

5000

50

4

6-7#

49.82

2491

10000

50

5

8-11#

116.91

5845.5

23000

50

6

12#

30.95

1547.5

6000

50

7

13#

32.86

1643

6000

50

8

14#

33.88

1694

6000

50

9

二层招待所

345.16

2070.96

8000

50

10

三沙镇木工厂

5038

6046

22000

50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4、租赁期限:叁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交付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7、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三个月租金;

8、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许经营卡拉OK、舞厅、酒吧等娱乐性行业及非法性行业。

9、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帐号:935001010003468889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0、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的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叁年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0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0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九、其他:给予新承租人装修免租期1个月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