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16(1)
2、竞租标的:宁德市澳风大厦B幢底层14、15号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楼层总数7楼,所在楼层:1楼。装修情况:简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序号 |
门牌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 |
交易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1 |
14、15号店面 |
70.9 |
7657 |
30000 |
50 |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4、租赁期限:叁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10%;
7、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三个月租金;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9、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的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叁年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7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