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2间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7022(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5-17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22(1)

2、竞价标的: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2间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路正大西路1号;建筑面积:约2015平方米;楼层1层;无产权证明;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

序号

标的

面积

月租金挂牌价

交易保证金

1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号店

155

¥5,890

¥8,000.00

2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2号店

155

¥5,890

¥8,000.00

3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3号店

155

¥5,890

¥8,000.00

4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5号店

155

¥5,890

¥8,000.00

5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6号店

155

¥5,890

¥8,000.00

6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7号店

155

¥5,890

¥8,000.00

7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8号店

77.5

¥2,945

¥3,600.00

8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9号店

77.5

¥2,945

¥3,600.00

9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0号店

77.5

¥2,945

¥3,600.00

10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1号店

77.5

¥2,945

¥3,600.00

11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2号店

310

¥11780

¥14400

12

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C馆13号店

465

¥17,670

¥22,000.00

 

4、租赁期限:一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收取,于每月1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7、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二手车交易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人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参与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人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31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其他说明

1、电线线路改造、确保用电安全;

2、由承租人承担场地分割成独立经营间的费用;

3、场地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水费、电费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对在场地租用期间产生的安全等各类问题承担责任。

    5、水电使用新账户。

6、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原样为准,并以现状租赁。

7、租赁后物业、安全、消防、“新、绿、亮、洁”等由承租人负责。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