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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校西面沿街8间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MNDCQ2017025(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6-02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7025(1)

2、竞价标的: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校西面沿街8间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此项目标有房产证,房产证号为:宁房权证N字第200623405号,设计用途:用于卫生、商业营业用房。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月租金挂牌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1

 学校西面沿街3号南店

25.76

1803

7200

2

 学校西面沿街3号北店

29.25

1925

7700

3

 学校西面沿街4号店

33.75

2126

8500

4

 学校西面沿街5号店

38.25

2410

9600

5

 学校西面沿街6号店

18

1071

4300

6

 学校西面沿街7号店

41.8

2487

9900

7

 学校西面沿街8号店

22

1232

4900

8

 学校西面沿街9号店

63.8

3573

14200

注:学校西面沿街3号南店、学校西面沿街3号北店、4号-8号店均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9号店无原承租人。

3、租赁期限:叁年;

4、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

5、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经营餐饮、小吃行业和校园周边国家明令禁止的游戏、娱乐行业等。

6、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7、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12日。(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7年8月15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12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其他:

1、禁止餐饮、小吃等不利学校安全管理的行业;

2、禁止与出租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3、禁止校园周边国家明令禁止的游戏、娱乐等行业;

4、禁止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办公的行业;

5、禁止对校园周边环境有较大污染、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美化的行业。

6、水电费实行预充值管理;

7、经营过程产生的税费和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负责;

8、经营过程需服从学校的监督管理。

九、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十、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一、联系人:陈先生

咨询电话:0593-2292676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