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宁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伍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6021(3)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7-28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21(3)

2、竞价标的:宁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伍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209.72平方米;所在楼层:二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陆仟贰佰玖拾壹圆陆角(¥6291.6);

4、租赁期限:伍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按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以后每月租金交付时间按前一月期满10日内交付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8、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娱乐业。

9、交易保证金:叁万圆整(¥30000.00);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开户账号:9061 1100 1001 0000 0209 18;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与自然人均可参加。

2、不得用于酒店同类经营。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7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7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其他说明

  1、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参加竞价。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7年8月8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