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8014(1)
2、竞价标的: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三面广告牌租赁使用权,火车站站前广场三面广告牌每面高6米,长17米;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年租金挂牌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一号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
66500 |
12000 |
2
|
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二号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
66500 |
12000 |
3 |
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号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
66500 |
12000 |
4、合同履约保证金:2.5万元;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缴纳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租赁用途:广告经营
8、租赁期限:至2020年1月20日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至2020年1月20日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1日—2018年05月21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8年05月21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承租人。
八、其他规定:广告牌所需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广告牌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制定维修方案和费用清单由我公司审核后确定,所需费用从广告牌租金中抵扣。
为配合省运会公益宣传需要,省运会筹委会2018全年无偿征用每面广告牌其中的一个翻转面,2018年9-11月无偿使用全部翻转面。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8年05月22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