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8018(2)
2、竞价标的:宁德市五里亭路8号南华楼底层04-06号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五里亭路8号;所在楼层:1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 |
交易保证金 |
4 |
宁德市五里亭南华楼底层04号店 |
23.89 |
416.00元/月 |
2,000.00 |
5 |
宁德市五里亭南华楼底层05号店 |
23.89 |
416.00元/月 |
2,000.00 |
6 |
宁德市五里亭南华楼底层06号店 |
23.89 |
416.00元/月 |
2,000.00 |
4、租赁期限:叁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办公使用或仓储
9、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参与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7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其他
1、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化物品;
5、不得利用该办公场所进行违法活动;
6、给予中标人15天装修期。
九、特别提示:若委托方因项目建设或工作需要须收回,委托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退还该场所,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农场不作任何补偿。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