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2号主站楼二层办公房地产三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 MNDCQ2019001(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1-04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9001(1)

2、竞价标的: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2号主站楼二层办公房地产三年租赁使用权。标的物详细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2号主站楼;建筑面积:约291.83平方米;楼层总数2层,所在楼层:2层。装修情况:精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2号主站楼二层办公房地产三年租赁使用权

约291.83

126072

40000

3、租赁期限:3年;

4、合同履约保证金:40000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

7、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办公;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承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的竞买人,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按照成交价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3.16%;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2.16%;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1.26%;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72%;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6%】。

五、公告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4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17时30分。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承租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9年1月15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特别提示:1.承租方须做好租赁场所及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经营期满后应完整归还公司,并保持相关设施、设备,厂房等性能完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缺失的,经营人员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如属使用期限满自然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报公司审定。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移交的厂房、设施设备的结构及用途,如确实需要变更的,需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经营者负责;如经营者不负责恢复原状,公司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承租方需安装任何设施设备,必须征得公司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经营期满后自行处理;如未经公司同意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经营人员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税金、房屋维护费、等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十一、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