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对以下转让标的组织公开竞价、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洪口水电站有限公司4%股权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福建洪口水电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营业期限至2033年5月27日,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大道口,注册资本贰亿圆整,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建设、管理福建省宁德洪口水电站和其他水电站的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根据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日,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洪口水电站有限公司4%(实际到资1,006.67万元)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51.68万元。
挂牌价格:根据中共宁德蕉城区委常委会议纪要[2010]35号纪要确定福建洪口水电站有限公司4%股权转让挂牌价为人民币2600万元。
三、本次转让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和备案。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六、公告期限: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24日;
七、看样时间:2011年1月5日至1月14日;
领取竞价文件时间:2011年1月17日--2011年1月24日(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5日下午5:30(工作时间)
具体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等参见竞价文件。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593-2292676;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塔山路3栋1号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