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内容
2012年8月1日本中心在《海峡都市报》A20版发布福建三祥杨梅州电力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公告,因公告事项发生变化,现将原公告更改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三祥杨梅州电力有限公司12.5%股权
该标的股权是由寿宁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国有股权,刘招银等19个自然人共同持有7.5%股权,张廷发为授权代表,两方分别委托一并转让。
二、基本情况:
1、福建三祥杨梅州电力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元,于2002年至2004年相继建成杨梅州电站和地前电站,两个电站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38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000万度,其中:寿宁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国有股权, 刘招银等19个自然人共同持有7.5%股权。经营范围:水力发电。
2、本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23662元。
3、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四、公告期限:8月14日-9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5:30(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等参见竞价文件。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栋1号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