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NDZB-2015-70
2、 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宁德高速公路清障车、路政设备采购 |
路政 |
1批 |
270.4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江主任/2937168 |
宁德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31日至2015年08月0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翁雅娟、杨晓岚
联系电话:0593-2595166/0591-87530730-814传真:0593-2937168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与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特种车辆上牌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给予配合。(合同包1)
(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正本,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0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0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2层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纸质或电子版)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标书购买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2、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账号:1407023119008016217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