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商选择战略投资方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年02月02日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年04月03日 |
挂牌价(万元) |
2012万元 |
是否延牌 |
否 |
保证金(万元) |
200万元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5-22189025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泉州市津淮街燃气大厦A栋306室 |
项 目 公告
受企业委托,现将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战略投资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竞价文件编号:GQ2018001。
2、竞价标的: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47.06%股权,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贰仟零壹拾贰万整(¥20,120,000.00)。
标的简介:
一、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成立,是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公众出行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它增值业务(不含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
经评估,截止2017年9月30日,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2268.23万元。
二、增资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1)股东: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225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三、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母公司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上级主管单位泉州市国资委递交了《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泉交发〔2017〕32号),于2018年 1月 4日得到上级主管单
位《泉州市国资委关于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泉国资产权[2018]3号文)。
同时,本项目所涉及的增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已报备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得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四、企业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1-9月 |
总资产 |
9.65 |
2268.79 |
总负债 |
0 |
0.56 |
净资产 |
9.65 |
2268.23 |
营业收入 |
0 |
18.53 |
净利润 |
-0.35 |
18.58 |
五、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12万元。
六、增资思路与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即从2250万元增至42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合作方进行认购。本次增资认购价格以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的公司净资产作为作价基准。合作方以现金形式认购公司本次增资额2000万元,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底价为2012万元,实际应缴出资额为挂牌成交价格(其中超过2000万元的溢价部分进入搏浪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搏浪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万元) |
出资方式 |
持股比例(%) |
1 |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50.00 |
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52.94% |
2 |
合作方 |
2000.00 |
现金 |
47.06% |
合计 |
4250.00 |
100% |
七、募集资金用途:增资扩股后,初期(1-2年内)搏浪公司将运用增资所取得的资金与合作方的各种资源,投入车联网平台、公众出行服务、集团信息化外包服务业务;待这些业务成熟稳定后,根据市场环境及集团资源配置(如停车场、租赁车、充电桩等资源)适时介入到涉车服务、智慧城市等重资产、高投入的综合信息服务。
八、 投资方资格条件要求:
投资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主要从事软件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国内证券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
(2)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 符合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
(4) 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不得超过两家企业),但联合体中至少须有一家主要投资方须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且该主要投资方在联合体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0%,并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投资比例及权利义务)
九、投资方的遴选方式: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即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搏浪公司此次增资扩股的47.06%股权,以2012万元作为底价起拍,价高者得。
十、公告期限:2018年02月02日至2018年04月03日。
十一、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02-02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8-04-0410:00,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意向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20万元;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十二、增资达成条件
确定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招商要求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十三、增资终止条件
(1) 无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报名,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确定投资方后2个月内一方无法签订增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政策性的变化,或者上级主管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4)确定投资方资金没有按协议约定到位。
(5)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十四、其他详见《增资扩股协议》。
十五、投资人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招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03日17:15时,地点为泉州市津淮街燃气大厦A栋306室。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投资申请人须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于2018年04月03日17:15时前汇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竞买人领取的《竞价文件》为准。
十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08】259号)文规定标准(详见附表1、2):
按募集资金总额分档累进计算收取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由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战略投资方各自承担一半,双方承担的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附表1: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资产交易总额 |
分档费率 |
|
1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2.5% |
2 |
101-200万元 |
2.0% |
3 |
201-500万元 |
1.5% |
4 |
501-1000万元 |
1.0% |
5 |
1001-3000万元 |
0.6% |
6 |
3000万元以上 |
0.3% |
附表2:交易鉴证费收费标准:
资产鉴证总额 |
分档费率 |
|
1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200元 |
2 |
51-100万元 |
0.25% |
3 |
101-300万元 |
0.15% |
4 |
301-500万元 |
0.12% |
5 |
501-1000万元 |
0.1% |
6 |
1000万元以上 |
0.08% |
注: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均采用分级累进制计算。
十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595-22189025
传 真:0595-22189023
地 址:泉州市津淮街燃气大厦A栋306室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