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一)项目编号:MNDCQ2019023(1)
(二)竞价标的: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1-4店铺及14号1-2店铺伍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详细地址位于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1-4店铺及14号1-2店铺(茶科所小区旁)。该标的有产权证书: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1-4店铺产权证书号为: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07862号。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14号1-2店铺产权证书号为: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06288号。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年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序号 |
标的 |
建筑面积约(㎡) |
年租金挂牌价 |
装修情况 |
1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1号店铺 |
71.28 |
30793 |
普通装修,瓷砖地面内墙白灰粉刷,防盗铝合金卷帘门 |
2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2号店铺 |
63.36 |
27372 |
普通装修,内墙白灰粉刷,防盗铝合金卷帘门 |
3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3号店铺 |
63.36 |
27372 |
普通装修,瓷砖地面内墙白灰粉刷,防盗铝合金卷帘门 |
4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8号4号店铺 |
63.36 |
27372 |
普通装修,内墙白灰粉刷,防盗铝合金卷帘门 |
5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14号1号店铺 |
63.36 |
26611 |
普通装修,瓷砖地面内墙白灰粉刷,防盗铝合金卷帘门 |
6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14号2号店铺 |
63.36 |
26611 |
普通装修,防盗铁门 |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四)所在楼层:均在1层;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各5000元;
(六)租赁期限(含免租期):5年;
(七)免租期:14号2#店铺免租期1个月,其余店铺无免租期;
(八)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九)租金递增方式: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3%;
(十)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铺;
(十一)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不得经营餐饮,不允许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性气味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十二)原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福新路8号1、2、3#店铺及福新路14号1#店铺有原承租。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核、竞价规则与相关约定》)
(十三)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5天内签署《租赁合同》
(十四)风险提示:
(一)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招租会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会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店状况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招租会,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竞价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二)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到特殊情况而出租方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出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若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资产租赁合同》,但出租方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四)如遇市政府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遇上级或当地政府的政策、出租方内部经营需要、国家政策变动需要终止合同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造成合同双方的损失,原则上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回租赁标的物,租金结算至停止租赁之日。
(五)福新路14号2#店铺无专用电表。
(十五)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在签署《租赁合同》并扣除交易佣金后原渠道返还;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照租赁标的成交总价(伍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装修期对租金总额的影响)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3.16%;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2.16%;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1.26%;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72%;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6%】。
五、公告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7时。
(一)有效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一,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四)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二,交验原件);
②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竞买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三,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四,原件);
④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意向承租方联系方式确认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五,原件);
⑤经意向承租人有效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法定代表人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对公开竞价文件有疑问,应在2019年6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组织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过组织方在2019年7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