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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编号: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12-23 00:00:00
项目地点:

受有关单位委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公开竞价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1、福建省官井洋大黄鱼原种场(以下简称“原种场”)和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试验场(以下简称“试验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等,挂牌价为人民币 1828.53万元。

标的2、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二次装修、设备、在建工程等,挂牌价为人民币743.34万元。

上述标的捆绑整体转让,受让方须同时受让标的1及标的2。

二、基本情况及重要事项披露:

1、标的1:位于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的原种场和试验场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公开对外转让,包括:

(1)位于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的18382.11平方米科研设计用地,土地证号号:宁政国有(2005)第6029号,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位于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的5952.89平方米科研设计用地, 土地证号号:宁政国有(2005)第1569号,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拥有的国家级大黄鱼原种场所具有的无形资产。

(3)不动产:房屋建筑物11项,主要为大黄鱼原种场所需的各种生产及管理用房屋及办公楼、食堂、宿舍、培训楼等;构筑物共14项,主要为原种场所配套设施如道路、护坡、围墙、海提、码头等;

原种场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52100200208235701。

(4)动产:设备160KW变压器一台、GF-75KW发电机组一套、DZG2-0.7-Ⅱ型锅炉机组一,别克SGM7306ATA小型轿车一部等。

(5)权益:根据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福建福鼎市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公司)于2010年2月1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期间海鸥公司所投入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权益归属于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分。

2、标的2: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二次装修、设备、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包括:

(1)房屋建筑物2项,主要为14#2新锅炉房、门卫等,构筑物共5项,主要为清水池15#、沙滤池18#、沉淀池16#工程等。

(2)固定资产设备类:主要为蒸汽锅炉一台。

(3)在建工程:为“大黄鱼工业循环水养殖示范与应用”工程。

(4)房屋建筑物的二次装修,包括办公室装修等,共7项。 

 3、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1)标的1:根据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成评报(2013)资字1242号、1046号,位于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的原种场及试验场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等,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73万元;根据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福建福鼎市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公司)于20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期间海鸥公司所投入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权益归属于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分,根据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诚评报(2014)资字1207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08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828.08万元。

(2)标的2:根据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成评报(2014)资字1206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98.42万元。

以上披露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评估基准日为准,本中心对竞价标的的品质不作担保,竞价标的的品质、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放弃看样或错过看样时间均视为已全面了解标的,并认可品质、数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品质、数量有任何异议。

三、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需是从事水产繁育的企业且具国家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受让方需是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水产)龙头企业;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五、交易条件

1. 受让方必须保留“福建省官井洋大黄鱼原种场及试验场”大黄鱼的种质保持与扩繁等公益性作用;保证存贮大黄鱼原种可用亲鱼2000尾以上,每年扩繁原种子一代1000万尾以上;

2、如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受让方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

3、受让方必须接收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4、标的的债权债务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5、该转让标的所涉及24336平方米科研设计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30%及土地出让金,余款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

6、其余涉及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六、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

七、交易保证金:标的1:人民币叁佰万元;标的2:人民币 贰佰万元。标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分行福宁支行,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八、公告期限: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2日

领取竞价指导文件、看样时间: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  12日(工作时间);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等参见竞价文件。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