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一)项目编号:MNDCQ2020015(1)
(二)竞价标的:宁德市漳湾临港公路南侧物流仓储项目一期2#仓库、3#仓库、办公楼及2#-3#仓库连接地下室伍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位于漳湾疏港公路东侧、钢铁项目疏港公路北侧。
本次整体打包出租标的为1栋办公楼及2个仓库(含地下室)。具体详见如下:
(1)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230平方米,占地面积823平方米,共5层,首层层高5米,2-5层层高3.9米,且拥有两部客梯的钢混结构房屋,结构等级、抗震性能良好。
(2)2#仓库总建筑面积约6043平方米,占地面积2165平方米,共三层,首层层高8.1米,2-3层层高4.5米,丙二类仓库,仓库活荷载:5.0KN/㎡,拥有2部3吨货梯的钢构房屋,结构等级、抗震性能良好。
(3)3#仓库总建筑面积约4768平方米,占地面积1787平方米,共三层,首层层高9.1米,2-3层层高4.5米,丁二类仓库,仓库活荷载:5.0KN/㎡,拥有2部3吨货梯的钢构房屋,结构等级、抗震性能良好。
(4)地下室约3905平方米,地下室只能进小车,进出口位于2#仓库处,仓库电梯未通往地下室。
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年租金挂牌价:4081200元/年;
(四)交易保证金:1500000元;
(五)产权证书号:土地证宁政国用2015第000850号;
(六)楼层总数:办公楼5层、2#仓库3层、3#仓库3层、地下室1层;
(七)所在楼层:办公楼5层、2#仓库3层、3#仓库3层、地下室1层;
(八)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九)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季度租金;
(十二)免租期:2个月;
(十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缴纳,实行提前预缴制;
(十四)租金递增方式:在上一年基础上,第2、3年每年递增3%;在上一年基础上,第4、5年每年递增6%;
(十五)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及其配套功能;
(十六)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危险用品生产经营;
(十七)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10天内签署《租赁合同》;
(十八)风险提示:
(1)若因出租方发展开工建设二三期,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工作。如开发涉及已租赁部分,租金应适当扣减,扣减依据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执行,不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且无需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2)关于标的权属目前属于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正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成交时尚未变更完成,仍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十九)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在签署《租赁合同》并扣除交易佣金后原渠道返还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照租赁标的成交总价(伍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装修期对租金总额的影响)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1.58%;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0.63%;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36%;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18%】。
五、公告时间: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2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资格证明文件构成:
(1)有效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②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竞价承诺函》(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
④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意向承租方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
⑤经意向承租人有效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竞买人相应的被执行信息,竞买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
⑦承诺函(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转出方)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无需提供];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对公开竞价文件有疑问,应在2020年5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组织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过组织方在2020年6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房屋,为便于出租方园区进行管理,承租方须在办公楼提供一间园区管理房(约40平方米),供出租方免费使用。
(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进行搭盖建设(含空地、地面建筑及地上建筑物外立面)。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若改变,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并责令承租方在规定限期腾空搬离租赁场地。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损毁出租方原有建筑结构,否则承租方应予以恢复原状并赔偿。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存在人货混装混住等现象,如有发现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园区的物业由出租方进行公开选聘,物业管理费参照相关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未经出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租赁场地。
(八)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