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闽东(霞浦)物流中心管理楼、1#仓库及空地。租赁标的位于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古岭下村金沙街1-1号,管理楼:二层、产权建筑面积341.97㎡、1#仓库:二层,产权建筑面积2883.78㎡,空地面积:1050㎡。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霞浦县不动产权第0015249号。
1.2.租赁用途:工矿仓库,不得经营色情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不得从事经营有噪音污染、环境卫生污染、有危险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如液化石油气等;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1.3.挂牌价:37680元,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4.租金递增率: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含)起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1.5.租赁期限:15年,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装修免租期6个月(在租赁期限内)。
1.6.租金收缴办法: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六十个日历天数的,承租方还应支付本合同各年租金总额的5%赔偿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1.7.履约保证金:50万元。
1.8. 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9.风险提示
1.9.1.竞租人在报名前应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9.2.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挂牌面积仅供参考,若实际面积与挂牌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10.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10.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1.10.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福建省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无不良信誉、违法违纪及与出租人过去未发生合同纠纷,未涉黑、涉恶,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本租赁标的物未经许可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3.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等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及对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相关行政管理单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改造后须符合有关行政管理单位(部门)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同时,合同到期或非出租方原因终止后,承租方改造的水、电等配套设备无偿归出租方。
3.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3.4.租赁标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3.5.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六十个日历天数的,承租方还应支付本合同各年租金总额的5%赔偿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3.6.出租方仅提供标的物给承租方经营使用,承租方应充分认识到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招租用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变租赁用途和任何经营带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依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同时,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7.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承租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承租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8.承租方成交后应缴纳的50万元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中心从其缴纳的100万元竞价保证金中直接划转至出租方对公账户。
3.9.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1183-1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2年4月11日,顺延期间征集到承租方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