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一)项目编号:MNDCQ2021041(4)
(二)竞价标的漳湾临港公路南侧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办公楼伍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省道201线南侧、疏港公路北侧。
办公楼为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占地面积837.86平方米,建筑面积4230平方米,首层层高5米,2-5层每层层高3.9米;设有2部电梯(停靠层1-5层),两处步行梯,房屋结构等级、抗震性能良好,可正常投入使用(以现状为准);
办公楼共5层:第1层建筑面积803平方米;第2层建筑面积840平方米;第3层建筑面积840平方米;第4层建筑面积840平方米;第5层建筑面积806平方米;
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年租金挂牌价:883224元/年(含物业管理费);
(四)交易保证金:40万元;
(五)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8802号),正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六)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七)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第一层2022年4月14日到期;第二至五层无;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九)租赁期限(含免租期):5年(办公楼第一层处在租赁期,租期至2022年4月14日为止,故办公楼第一层租赁时间按与承租户正式移交时间起计);
(十)免租期:无(前三个月租金减半收取);
(十一)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十二)租金递增方式:在上一年基础上,第2、3年每年递增3%;在上一年基础上,第4、5年每年递增6%;
(十三)原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无
(十四)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办公及其他配套服务;
(十五)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危险用品生产经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十六)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
(十七)风险提示:
(1)目前正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因证件办理涉及公务部门,时间不可预期,招标方保证出租标的物权属的合法性,但不保证能在招租成功后即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如投标方拟中标后有相应资质办理需求要使用招标方不动产权证书的,请审慎。
(2)目前,办公楼第一层处在租赁期,租期至2022年4月14日为止,故办公楼第一层租赁时间按与承租户正式移交时间起计,预计2022年5月1日。
(十八)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在签署《租赁合同》并扣除交易佣金后原渠道返还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照租赁标的成交总价(伍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装修期对租金总额的影响)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1.58%;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0.63%;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36%;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18%】。
五、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6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6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资格证明文件构成:
(1)有效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一,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二,交验原件);
②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竞价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三,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四,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④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意向承租方联系方式确认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五,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⑤经意向承租人有效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竞买人相应的被执行信息,竞买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⑦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六,(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转出方)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无需提供];
(5)其他证明文件;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对公开竞价文件有疑问,应在2021年12月1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组织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过组织方在2021年12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承租租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房屋,为便于业主园区进行管理,办公楼承租户须在办公楼提供一间园区管理房(约40平方米),供业主无偿使用。
(二)租赁期内承租户不得在承租范围内进行搭盖建设(含空地、地面建筑及地上建筑物外立面)。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若改变,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户赔偿业主方一切损失,并责搬离租赁场地。承租户不得擅自破坏、损毁业主方原有建筑结构,否则承租户应予以恢复原状并赔偿。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存在人货混装混住等现象,如有发现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