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报废电池资产所有权转让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2021
2.竞价标的:报废电池资产所有权转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1 |
报废电池 |
18410 |
3.标的简介:
标的1: 蓄电池, 海志牌蓄电池2个, 直流系统(蓄电池)2个, 沈松电池(12V/100AH)32节一个, 电池箱(C-32)1个, 电池箱(C-4)21个。
具体以实物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
标的1为人民币壹千捌佰元整(¥1800.00);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帐号:0000024507886012;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设备及附属设备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权益互联网站的竞价报价大厅(网址:https://qyhl.com.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6.对受让方的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13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权益互联网站(https://qyhl.com.cn/)账号,并于2022年4月13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中中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02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权益互联网站竞价报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统一看样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13日(仅上班时间)。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2年3月29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开始。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为500或500的倍数。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3.交易佣金:确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的竞买人,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佣金(按竞价总价计算)按照成交价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3.16%;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2.16%;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1.26%;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72%;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6%】。
14.其他说明:
(1)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20日内撤离完毕
(2)所涉及的拆卸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