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福安市城区21面阅报栏所有权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18012(1)。
2、转让标的:福安市城区21面阅报栏所有权。挂牌价:人民币504000元。
3、标的简介:
福安市城区21面阅报栏具体位置如下:福安市体育场入口(左右两边)2座、富春公园(大门进去东侧)1座、阳春公园北门口1座、阳头广场3座、莲池广场南面2座、海峡银行大门口1座、金沙花园1座、天马山公园入口1座、世纪大道5座、官村桥头1座、教师新村门口1座、凯兴小区门前广场1座、凯兴对面建行门口1座。
每面广告牌长度为3.3米,高度为3.8米,下灯箱为1.0米*3.3米为张贴报纸,灯箱厚度为0.3米,下灯箱距离地面0.8米;上灯箱为2.2米*3.3米,灯箱厚度为0.3米,灯箱正面为滚动四面翻画面,灯箱背面为固定画面。
标的转让以现状为准。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零肆佰元(¥50400.00)。
若竞买人竞买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5、对受让方的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6、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7、公告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6日。
8、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8年4月25日17时前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9、看样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应在看样时间内自行联系看样事宜。
10、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8年4月25日17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1、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福安市城区21面阅报栏所有权 |
504000 |
100 |
2018年4月26日9:30 |
90秒 |
(1)自由报价阶期从2018年4月12日8时开始,限时报价期由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标的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该标的限时报价阶段;若标的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该标的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2、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按成交总价计算)。
13、其他说明: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3日内撤离完毕。
14、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幢208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