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推进国企改革,这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然而,对于当下的深化国企改革,社会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人借机炒作“国进民退”、国企垄断,认为国有企业是特殊利益集团。针对这些认识误区,我们要在理论上明辨是非,在实践中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非对立,不能把国企改革发展等同于“国进民退”。有人认为深化国企改革、拓展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会使民营企业丧失市场话语权,导致“国进民退”。所谓“国进民退”,其实是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此消彼长。事实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都处于重要地位,二者良性竞争、相互协作、共同发展才是我国经济的基本特征。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无论是在企业数量、企业产值还是在就业人数、企业利润上,“国进民退”的说法都不成立。以2016年上半年的企业利润总额为例,规模以上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580.4亿元,同比下降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512.5亿元,同比增长8.8%。更应看到,我国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并非简单的谁进谁退,而是如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国有企业大多以发展资本、技术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其任务主要是打造行业中的领军企业,以产业链、价值链形式带动众多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民营企业更多的是依靠“专、精、特、新”成为国际产业链、价值链竞争的重要一环。
国企的效益并非单纯依靠垄断,大多数国企均处于有效的市场竞争中。认为国企效益好就是行政垄断的结果,把国企与垄断简单地等同起来,这是对国企的一种误读。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深化改革,在钢铁、石油、机械制造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并未出现“寡头垄断”或“联盟经营”的局面;在整个产业链的众多环节,都有一些民营企业参与合作、竞争,正逐渐形成较为充分竞争的格局。从企业发展方向看,历经30多年的改革洗礼,我国国企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营方式和激励机制,如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员岗位综合效益责任制以及相关的监督、考核、审计制度等。这些运营方式和激励机制保证了国企的规范运营,提高了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在一些带有自然垄断性或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国企垄断乃是理所应当、无可非议。
国企并非特殊利益集团,国企改革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更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近些年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国企都是一马当先;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也是奋勇争先。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企始终承担着“共和国长子”的职责,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当前,国企不断深化改革,改掉沉疴陋习、完善体制机制,正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享有国企发展的成果。